根据国务院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下列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因未依照规定报送2021年度报告(见附件),我局决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 1.黄石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.xlsx
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7月14日
时间:2022-07-14
根据国务院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下列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因未依照规定报送2021年度报告(见附件),我局决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 1.黄石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.xlsx
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7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