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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关于冶钢曹家湾D级危房集中安置楼项目核准的批复

        来源:市发改委 时间:2022-07-21

        分享:

        黄发改审批〔2022〕39号

        冶钢集团有限公司:

        你公司《关于冶钢曹家湾D级危房集中安置楼项目立项的请示》(冶钢文〔2022〕12号)及相关附件收悉。按照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湖北省2017年本)的通知》(鄂政发〔2017〕23号)规定,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:

        一、为进一步改善西塞山区的居住条件,整治危旧房屋安全隐患,同意建设冶钢曹家湾D级危房集中安置楼项目。

        (项目代码:2207-420200-04-01-236450)

        项目单位为冶钢集团有限公司。

        二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石市西塞山区黄厂街以西,黄思湾隧道以北。

        三、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301.1平方米,地上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(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面积为准);建设内容:1栋住宅楼,配套建设停车场、道路、绿化、给排水、电气、消防等设施。

        四、项目总投资为600.6万元,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相关政策性补贴。

        五、请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实施招标,招标范围、招标组织形式、招标方式等要求见《招标核准意见表》(附后)。

        六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为:《黄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文本》(黄规控〔2022〕第018号)和《土地使用证》(土清No000819-8)。

        七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请按照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,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,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。

        八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,办理土地使用、规划许可、资源利用、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,并及时向我委如实报送项目开工、建设和竣工验收等进展情况。

        九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,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,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。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,或是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,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。

        附件: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


       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        2022年7月20日



        附件

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

        项目建设名称:冶钢曹家湾D级危房集中安置楼项目


        招标范围

        招标组织形式

        招标方式

        不采用

        招标方式

        全部招标

        部分招标

        自行招标

        委托招标

        公开招标

        邀请招标

        勘察





        设计





        监理





        建筑工程





        安装工程





        设备





        重要材料





        其他





         

        核准意见说明:

        请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和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),规范进行招标活动。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、招标组织形式、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,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,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。

       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,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,按照国办发[2000]34号文的规定,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7月20日